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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科研奖励办法

日期: 2008-05-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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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4月修订)

第一章总则

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韦德官方网站创新教育的相关精神,鼓励公司全日制本科生努力开展学术研究活动,不断提高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,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,推动旗下产业的深入发展,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,结合公司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员工科研奖励的评选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奖项的评定以公布的各项指标为标准,奖项审核及最后裁定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裁决。

第三条科研奖励评选以参评作品的学术价值为标准,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评定;每学年评定一次,于每年的11月份由学院评审委员会、院团委举办科研奖励表彰大会进行表彰。

第二章组织机构

第四条 公司成立本科生科研奖励评审委员会,由主管科研工作的副经理任主任,成员由系主任和若干教师组成。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学院本科生科研奖励评审工作。

第五条 公司团委负责修改及解释学院本科生科研奖励办法,学院本科生科研奖励的宣传以及举办科研奖励表彰大会等具体工作。

第三章评选资格

第六条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全日制本科生,具备以下条件均可提交作品参加评选。

(一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纪守法,遵守员工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
(二)热爱专业,勤奋学习,成绩优良;

(三)在学术研究方面有一定成绩;

(四)认真完成学校、院系、导师交予的各项任务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。

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当年科研奖励的评选资格。

(一)违反校纪,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;

(二)该年度有一门以上科目不及格者;

(三)该年度因病休学超过一个学期者。

第四章奖励类别及评选标准

第八条  科生科研奖励每学年评定一次,分别评选出科研奖励一等奖、二等奖和三等奖;获奖总数不超过本科生总人数的6%。

第九条  一等奖获奖作品数目不超过学院本科生总人数的1%。符合以下条件的作品可以参加一等奖的评选:在上年度 9 1 至本年度 8 31 期间,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、译文或其它科研成果,(以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刊物、重点刊物要目总览为标准);或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全国性竞赛中获奖;或在全国性学术会议、比赛上公开宣读、展示论文、成果;或获得全国性表彰;或其它可比情况的参赛作品。

第十条  二等奖获奖作品数目不超过学院本科生总人数的2%。符合以下条件的作品可以参加二等奖的评选:在上年度91日至本年度831日期间,公开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、译文或其它科研成果;或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省、部级竞赛中获奖;或在省、部级学术会议、比赛上公开宣读、展示论文、成果;或获得市级表彰;或其它可比情况的参赛作品。

第十一条三等奖获奖作品数目不超过学院本科生总人数的3%。符合以下条件的作品可以参加三等奖的评选:

在上年度91日至本年度831日期间,在校级内部刊物发表文章;或在校级竞赛中获奖;或在校级学术会议、比赛上公开宣读、展示论文、成果;或为本院科研办法所承认的其他的作品、成果等;或获得校级表彰;或其它可比情况的参赛作品。

第十二条员工获得学院科研奖励可以冲抵相应的学分,具体操作按《韦德官方网站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》执行。

第五章评选流程

第十三条每年10月初,由学院评审委员会、院团委联合下发开展本年度评选工作的通知。

第十四条公司团委负责评选活动的宣传、发动和作品收集,在规定时间内汇总员工自愿申请的申报材料,并上报学院科研奖励评审委员会。

第十五条每年11月份,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评选出获奖作品,并由院团委举办科研奖励表彰大会对各个奖项进行表彰。

第六章附则

第十六条本条例的解释权、修改权归韦德官方网站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团委。

韦德官方网站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团委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二○○八年四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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